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向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6-03-30 09:43 来源:党委工作部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5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开展巡视。7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一着不让抓好巡视整改。

一是深学细悟新思想,筑牢巡视整改的政治根基与行动自觉。院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引导全院上下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不仅是落实省委巡视要求的政治任务,更是推动全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在巡视情况反馈会上,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克华同志代表院党委郑重表态,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坚决扛牢政治担当,提升巡视整改的精准性实效性;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巡视整改的保障力推动力,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江苏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围绕整改落实,院党委迅速部署、扎实推进:7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深化认识、压实责任;7月14日审议通过《院党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7月21日审议通过《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8月1日,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通过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8月29日、9月30日、10月29日、11月28日、12月22日及2026年3月12日,院党委6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牵头部门整改进展汇报,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是扛牢党委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克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黄俊,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王海艳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孙洪武、王冉、陈新、李爱宏、苏国东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专业所党总支书记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克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推进整改任务,多次听取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头督促落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的要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12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院长、党委副书记朱艳担任常务副组长的提议。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及3个专项检查报告内容,院党委将38个反馈问题细化为128项整改措施,将专项检查发现的34个问题细化为84项整改措施,严格对照“三清单”要求,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标准、一抓到底”的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推进到位。各相关单位、部门主动对照认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健全整改长效常治机制。院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6次工作调度会、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1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研究整改面上工作与具体问题,持续推动整改落实。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过程督促检查,建立牵头部门联系人工作群,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对照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逐项销号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一档”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整改过程中,院党委注重成果运用与转化,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贯通,既落实“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健全“长久立”的制度机制,着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9月19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召开全院作风建设大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巩固巡视整改和学习教育成效。经过六个月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2月底,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已全面铺开,应完成事项全部按期办结,其余整改任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重大科研成果产出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启院科研基金项目,重点对国家奖潜力成果、主导品种培育进行专项支持,推动资源向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研究方向集中,夯实成果产出基础。以国家重大项目为支点,构建“催生-培育-催熟”的重大成果梯度申报体系。系统性汇编全院成果产出规划图谱,恢复江苏省农科院科学技术奖,形成“院级遴选-省部级冲刺-国家级突破”的阶梯式培育路径,为持续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奠定坚实基础。深入研究农业农村部主导品种认定标准,积极推动我院品种纳入农业农村部主导品种序列,2025年,我院4个优良品种成功入选品种名单。2026年,对标“近3年生产应用面积”核心指标,已推荐水稻品种南粳9108、南粳5718及油菜品种宁R101上报农业农村部。

(二)关于“缺乏顶尖科技人才。”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构建梯次分明、重点突出的人才培育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从目前单一的“物质奖励”向“价值引导”转变。调研兄弟院校现行人才培养政策,召开院内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听取已认定“紫金人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紫金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讨论稿)。有力推进战略科学家培育,按照国家、省级人才评价标准,分类遴选构建战略科学家与青年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持续优化。召开院学科团队建设及人才引育专题会,全面梳理各所未来五年人才招引、博士后和研究生招收规划。聚焦中青年人才个性化发展需求,构建“院领导宏观指导、所领导直接负责、老专家专业引领、青年人才主体实践”的四位一体培养模式,形成助力青年人才提升科技创新、产业服务等核心能力的快速成长机制。

(三)关于“科研平台培育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挥院科研基金导向作用,设立专项经费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平台的申报筹备与运行维护工作予以精准支持。紧扣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择优拟定3个平台参与重组申报。2025年共立项支持重大平台培育项目2项、重大平台运维项目20项。积极争取省政府、省发改委认可与支持,对接高级别实验室建设专业咨询公司,逐项对标立项申报要求,加速推进P3实验室立项筹备。

(四)关于“‘以院带所、院地一体’的科研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协同创新和“大学科”建设要求,成立院玉米研究中心,成功举办玉米研究中心成立启动会暨玉米产业发展研讨会。制定玉米研究中心运行方案,开展玉米研究一体化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同步完成配套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全方位支持玉米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总结玉米中心的发展经验,逐步推进院系统水稻学科、土壤学科团队融合工作,为有组织科研奠定坚实组织基础。依托院基金,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目前已完成首批项目遴选,“以院带所、院地一体”化学科建设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五)关于“科研团队组织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全院创新团队人员规模进行系统摸排,形成《5人以下科研团队清单》,通过学科团队建设专题会议,向各专业所分管领导及 5 人以下团队负责人传达巡视整改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围绕全省“4+13+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建设需求,组织专家对我院学科体系开展系统性论证,对院本部97个创新团队的保留、重组、合并或撤销提出初步建议。依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指引》,围绕周期建设、动态调整等团队管理要求,初步设定涵盖人员规模、院外项目立项与科研成果产出等预警指标。

(六)关于“成果转化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听取各研究所对成果转化收益调整的意见建议、借鉴兄弟单位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已完成《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修订,新增种质资源材料交易收益分配条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转化效益持续提升。主动对接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报送平台保留申请函,全力争取相关企业保留为我院成果转化专属平台,持续释放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效能,促进科技资源高效流动。印发《关于开展玉米优异自交系确权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玉米种质资源确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质资源市场化路径,为全院资源类成果的规范管理和价值实现积累经验。汇编形成《“十四五”农业科技成果汇编》,并在多项重大活动中进行集中推介和宣传推广,提升我院科技成果的显示度与社会影响力。

(七)关于“科技特派员、亚夫工作站、亚夫科技服务项目‘三位一体’整体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亚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服务机制。组织召开院亚夫科技服务项目启动会暨成果转化工作座谈会,推进院系统科技成果向乡村和产业一线落地应用。委托第三方对5年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亚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阶段性评估报告(2020-2025)》。组织召开亚夫科技服务体系五周年总结会,全面总结建设成效,系统分析存在问题,提升科技服务体系整体效能。赴涉农县区调研农业科技需求,推进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建设,2025年新建14个亚夫工作站。目前,已在全省61个县(市、区)建设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88个,选派科技特派员140名,实施亚夫科技服务项目336项,工作网络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及80%涉农县。

(八)关于“学科布局与江苏‘4+13+N’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衔接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系统梳理了院本部16个专业所、73个学科的历史根基与97个创新团队的结构布局,绘制了全院“学科发展图谱”,全面掌握了学科生态现状与优势。组织各专业所学术委员会,对全省“4+13+N”农业重点产业链全面扫描,初步识别出56个“学科-产业空白点与薄弱环节”,凝练出17个需重点加强的环节,系统梳理形成13个重点产业的“产业-学科发展图谱”,初步分析了我院现有的学科力量布局情况。组织两轮现代学科体系布局建设专家论证会,特邀权威专家进行指导。设立学科建设院基金专项支持,实行常年开放、按需实时申请,成熟一批,立项实施一批,推动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分批有序实施。

(九)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修订形成《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2025版)》,完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院地院企合作的管理规范。积极与省农垦集团开展战略合作,达成5个共建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的签约意向,形成“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院企对接会”方案及《种业振兴与“双创”融合专项资金框架协议》。强化产业研究所考核评估,收到各研究院总结41份,其中34家参加考核汇报,切实提升研究院运行质量。

(十)关于“党委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扣“四个以学”核心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院党委会“第一议题”,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确保理论学习抓在经常、严在日常、落在实处。制定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批报备工作规范》,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从严管控处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事项,进一步规范外出报批报备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制度。从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修订印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专门明确中心组学习请销假制度,以刚性约束推动学习纪律落实到位。

(十一)关于“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院党委会议题征集与审定,每次党委会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向各管理部门征集议题,将征集到的议题梳理汇总后提交院主要领导审定。完善议题酝酿审议机制,巡视整改以来,所有审议事项均形成决议,未出现反复上会、议而不决等现象。出台《关于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试行)》,严格执行会议报批院内审批流程,明确以院名义主(承)办或联合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须经院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或推进,强化国际国内会议管理。

(十二)关于“学术委员会未能有效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发布《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5年修订版)》,健全学委会议事规则,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完成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召开院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会议,审议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以来,组织6次线上线下论证会,对院科技发展规划、院基金项目、院级人才考核、农业农村部主推技术、院5-10年重大成果产出图谱、学科产业空白点等事项进行审议。建立学术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落实系列重点工作。

(十三)关于“对农区所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要求,形成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意见的初稿,将进一步优化“以院带所”组织体系列为重点改革任务,推进院地一体化管理。有序推进新洋基地建设发展和无锡分院党委班子建设,成立连云港所党支部,不断强化对农区所的管理。

(十四)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举办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农科先锋讲堂”,邀请专家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专题报告。组织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涉密人员等重点群体,赴省保密教育实训平台开展保密知识实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党性修养。印发《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要求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围绕郭某案例,认真研讨、深刻反思、对照检视,不断夯实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思想根基。加强对出国科技人员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醒和教育,编印《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发放至各出访团组及专业所,修订完善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承诺书、例行谈话制度,召开行前教育会、签署承诺书。

(十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健全违纪违法公职人员信息协同处理机制。在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及江苏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内容。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和《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形成年度督查情况报告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推动责任落实与问题整改。针对冒用我院名义销售产品的问题,迅速采取证据保全、发送律师函、要求下架侵权内容等法律手段,有力维护我院品牌权益。强化名单动态管理与违规责任追究,规范院名授权使用秩序,初步形成监督响应闭环。

(十六)关于“安全监管措施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提示函》,强化制度提醒与责任落实。制定院实验室危废“收、存、运”服务新模式工作方案,院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工作已由专业公司实现一周两次上门收集,实现危废管理全流程专业化运作。制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业所全覆盖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举办实验室安全生产培训会暨准入考试培训会,250余人完成了准入考试。新入职职工在培训班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线上学习和考试,全部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证书。

(十七)关于“院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院区地下车库、配电房、锅炉房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落实对地下车库、配电房、水泵房等存在风险隐患区域的定期巡察,形成巡检登记台账。制定地下车库防汛、配电房故障处置、综合大楼空调及锅炉设备故障等三项细化应急预案。加强院区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年初购买院区、基地公众责任险,对院内法国梧桐树进行集中养护,对院区高大危树进行修剪、移除,做好台账记录,明确日常巡查发现、专人检查记录、部门统筹安排处理的绿化隐患处理机制,提高隐患发现和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并委托专业公司在现有文字台账基础上绘制院区绿化可视化台账。成立农科院反诈专班,制定方案并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和月度工作提醒,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十八)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互联网环境病毒入侵威胁,院层面统一部署网络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强化设备接入管理与数据传输防护。10月28日全面完成网络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安装全覆盖,显著提升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立足科研实际,精心梳理4个网络意识形态典型案例与剖析材料并印发至全院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职工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化保障院网络和数据安全,结合9月15-21日网络安全周开展了管理办法解读及出境数据报备的宣贯工作,确保办法落地见效。

(十九)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少数党员干部纪法底线失守。”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专项督查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违纪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依规依纪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对在项目合同审签、财务报销中把关不严造成严重损失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印发《关于深刻汲取王乃顶等案件教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苏农院纪建议字〔2025〕1号),切实将监督工作严在经常、抓在日常,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院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苏农院党政发〔2025〕5号),持续强化全院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制定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挂职与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并推进落实。

(二十)关于“对农区所失管失察,导致少数农区所政治生态严重恶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各农区所(分院)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注重运用所在市或市纪委监委提供的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院纪委统一部署要求,各农区所(分院)完成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隐患,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22个。通过院纪委书记约谈、赴农区所调研等方式,督促农区所纪检机构履职尽责。完善院综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含农区所)、农区所纪检工作考核方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院纪检工作考核的通知》,2025年12月22日下午对农区所纪检工作进行考核。

(二十一)关于“抓早抓小做得不够,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8-9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专项督查,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科研诚信、在职职工创新创业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按照省纪委新要求编写详细谈话参考,有序完成2025年度党风廉政例行约谈。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农院党字〔2025〕54号),从严管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2025年7月和11月,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要求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紧盯本次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科研诚信、在职职工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协调联动。加大对科研失信及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查纠和惩戒力度,开展院在职职工创新创业专项治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公司承接非科技成果转化业务问题。

(二十二)关于“巡察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2025年10月,院党委第四轮巡察期间,在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上着重强调了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巡察组组长在见面沟通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宣传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巡察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科研单位特点,有针对性设计制作了基于院内网的电子问卷,围绕四个聚焦、对照巡察监督重点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共设计了38个问题。2025年,被巡察的3个党组织职工参与度达到95.4%。

(二十三)关于“动真碰硬不够、执行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全院纪检监察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严格依据党纪法规认定被审查调查人的违纪违法行为,综合考量性质、情节、态度、危害程度等因素,经集体研判,审慎提出对3位违纪人员的初步处理意见,经院纪委内部审理后,移送省纪委监委二次审理,已完成其中2人的处分程序并作出处分决定。规范院纪委会(派驻监察专员办公会)会议记录管理,提升会议质量。推动线索查办结果运用。2025年7月以来,结合信访举报及线索查办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回复廉洁意见201人次。在院2025年度考核工作中,依据线索查办情况出具廉洁意见,合理合规确定人员考核等次。

(二十四)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苏农院纪字〔2025〕8号)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苏农院纪字〔2025〕9号),监督推进省委巡视整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对照监督事项清单,结合年中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季度及年度纪检委员工作考核,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单位(部门),构建“监督—反馈—整改”闭环。年底,通过《工作提醒函》向各单位(部门)、党(总)支反馈全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作为个性化条款纳入下一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常态化跟进监督。认真开展院政治生态研判,对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十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内部审理工作流程》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纪委检举举报工作实施细则》3个制度。定期召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强化案件会商、集体研判,着力提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质效。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2025年11月27日,院纪委开展“三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在南京高校院所一组片会上进行了交流。加强纪检委员日常工作指导,加强对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持续擦亮监督“探头”。

(二十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发布《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建设规范》,明确每两年重新遴选认定一次科技特派员,并加强考核管理,对专职特派员进行每月考勤,对其他科技特派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印发《关于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试行)》(苏农院党政发〔2025〕1号),明确要求会前填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会议审批、报备、统筹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频次,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一律不得要求与会议主题内容无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参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明确从严控制调研人数和天数,禁止与调研主题无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陪同调研,并由院纪委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调阅财务报销凭证等方式,加强对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筛查。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印发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发送廉洁短信等形式,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不降调、不停步的鲜明信号。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在院纪检工作群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等,强化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不敢腐”的震慑。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学、查、改、健”,强化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暨作风建设大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院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二十八)关于“‘车轮上的腐败’问题未彻底根除。”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全院公车,从车型、购置时间、行驶里程等13个方面开展摸底核查,重点分析车辆实际使用状态,汇总形成《院本部公务用车情况调查汇总表》和《院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根据苏财资〔2023〕58号《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社会车辆租赁费用支出,鼓励职工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加强租用社会车辆报销审核。2025年社会车辆租赁费用同比下降20%。加大用车报销审核监管力度,加强执纪监管,将对虚开发票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执行黑名单制度,已梳理第三批4家社会车辆租赁黑名单公司及法人,发布《关于禁用第三批列入租赁社会车辆“黑名单”的通知》。

(二十九)关于“将本职工作违规外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在第二十五条中明确“应由各单位直接履职的事项、超范围实施政府采购、承接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转嫁工作责任的事项不得外包。规划研究、专题调研等分析研究类课题,应严格控制课题外包;确需外包的,须履行院党委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印发《关于开展对外采购服务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重点围绕2023年4月对外采购服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对相关单位(部门)后续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十)关于“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印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苏农院〔2025〕37号),厘清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细化政府采购操作规范与实施流程指引,切实健全采购内控机制。优化完善采购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强化采购操作业务指导,促进规范采购过程管理。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并规范运行。

(三十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全部盘盈房产登记入账程序,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已咨询联系省国际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方,初步确定闲置房产盘活利用意向。向沿海所、徐州所发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已于8月28日将相关情况汇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三十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合同款项支付控制机制,在日常报销审核中全面加强对合同价款结算申请资料和付款进度审核,积极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实现合同支付全周期自动控制。上线收入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和便捷科研副产品销售等小额零星收入收取。开展2024年度科研副产品管理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在制度执行、流程规范、台账登记等方面的问题,形成《2024年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工作报告》。结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共性问题,修订完善《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处置流程、定价机制及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操作细则。

(三十三)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院党委班子加强对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学习,巡视结束以来农区所共提任、推荐处所级干部2次,均提交院党委研究。做好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重复任免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末位表态”制度。巡视以来,院党委书记在2次干部任用中均是末位表态。

(三十四)关于“部分干部、岗位调整频次过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科研处5年人员调整情况形成复盘报告,研究分析原因,为今后调整提供依据,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五年规划》,推动干部队伍选用由“应急性人事决策”向“战略性人才管理”转变,按照了解在日常、研判在经常、调配在平常、关注在异常要求,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2025年度院处级、科级干部均没有调整。

(三十五)关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全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中加大职称评审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力度,严格控制管理人员评定比例。严格规范“双肩挑”审批程序,申请“双肩挑”岗位需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批。按照省薪酬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修订形成《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奖励性薪酬分配办法(2025年修订)》,确保奖励性薪酬分配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又能充分契合我院实际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激发人员队伍活力。

(三十六)关于“个别问题久拖未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玄武法院执行局组织下,我院与金贝公司代表进行了接洽,双方围绕房屋使用权分割交换了初步想法。随后与玄武法院执行局法官进行了对接,提交房屋使用权分割方案需等候法院通知,跟踪房屋分割方案协调及欠款执行后续处理措施。目前正在向省高院提起诉讼中。

(三十七)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经责令涉事职工注销出租车公司,并对其进行政策解读和谈话提醒,该职工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针对开办公司承接院内租车业务情况,开展该部门在职职工创新创业和兼职情况的自查,并责令发现类似情况的相关人员1人退出租赁公司经营。梳理第三批4家社会车辆租赁黑名单公司及法人,发布了《关于禁用第三批列入租赁社会车辆“黑名单”的通知》。

(三十八)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南京思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丰县科技服务中心的强制注销已得到法院受理并明确专人负责,保持与法院的“一周一跟进”,持续推进强制注销工作。保持与省国资委的顺畅沟通,积极推进实业总公司申请保留作为院成果转化平台的工作。推进江苏源欣现代农业全程服务有限公司清算退出,已推荐委托院法律顾问代理此项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整改没有“终点线”;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院党委将秉持“钉钉子”精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发力,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切实把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细做实。

(一)压实政治责任,构建闭环落实机制。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院党委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部门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体系。院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推进整改,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担责、靠前履责,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链条。建立整改定期调度、督查通报、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整改任务不落虚。

(二)紧盯整改实效,健全常态化“回头看”机制。严格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改、力度不减”的要求,持续紧盯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初步完成的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是否反弹回潮、整改措施是否长效管用、干部职工是否满意认可,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阶段目标,严把整改质量关,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实现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立足巡视整改成效,强化系统思维和举一反三意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具体问题、个性案例中挖掘面上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症结。聚焦科研管理、人才培育、作风建设、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加快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升”的工作闭环。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整改成果固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效,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目标。

(四)深化成果转化,以高质量整改引领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视整改为重要政治契机,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整改过程中激发的工作热情、锤炼的务实作风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育、院所治理的强大动力,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水平国际化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建设,为服务农业强省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390045;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10014;电子邮箱dwgzb@jaas.ac.cn。

 

 

 

 

                       中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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